事項或違法行為名稱 |
1、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 2、未建立并落實粉塵清理制度,作業(yè)現(xiàn)場積塵嚴重。 |
對應權責清單中的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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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請說明理由和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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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公示的信息項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江門市諾亞家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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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身份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783303976537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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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江門市諾亞家具有限公司存在除塵系統(tǒng)未采取爆炸防控措施等重大事故隱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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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編號 |
(開平三埠)應急罰〔2023〕三埠-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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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
生產經營單位作業(yè)現(xiàn)場管理類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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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工貿企業(yè)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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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決定給予人民幣25000元(貳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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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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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開平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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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項,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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