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的。按照《廣東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要求,轉學申請辦理時間是每個學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家長可到附近學校咨詢,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接受登記上報市教育局,屆時由市教育局根據(jù)學位情況進行統(tǒng)籌安排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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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的。按照《廣東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要求,轉學申請辦理時間是每個學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家長可到附近學校咨詢,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接受登記上報市教育局,屆時由市教育局根據(jù)學位情況進行統(tǒng)籌安排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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