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馳騁
社會保險為您保駕護航
工傷、失業(yè)、退休后領養(yǎng)老金……
都少不了它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既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的權(quán)利
也是雙方共同的強制性義務
雙方均無權(quán)免除
對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
不算小賬,不計小利,不聽一家之言……
@勞動者 @企業(yè)
都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有的用人單位 以現(xiàn)金方式代替繳納社保 還美其名曰為員工好 可別傻傻地相信了 堅決拒絕才是正解
還有一些員工 想通過工資形式拿到社保費 然后再自行參保 或者不參保 以為這樣可以有更大收益 這種“小聰明”可不行!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規(guī)定: //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由用人單位支付現(xiàn)金,不繳納社保或者由員工個人自行辦理社保繳納的做法,不可取。 以上這些你都記住了嗎? 不要信一家之言 不要被小利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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