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職場的小伙伴
想必對試用期都不陌生
不過,試用期應該有多久?
工資怎么定?
你都了解嗎?
快來看看吧~
01 試用期的長短能隨意定嗎?
Q: 老板說要多考察考察我的能力,給我定了1年的試用期。這合理嗎?
試用期的時長有規(guī)定
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02 試用期的工資怎么發(fā)?
Q: 試用期的工資是怎么定的?為什么我的工資只有老員工的一半?
試用期的工資
不能隨便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
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
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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