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新澤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張運玲訴開平市新澤混凝土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514號),仲裁請求:1、依法確認張運玲與開平市新澤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解除勞動關(guān)系;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等,合計為135285元。因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4年7月22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dāng)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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