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寓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鄧艷華訴開平市寓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1〕690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0年10月份工資1808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支付申請人2020年10月工資差額1808元。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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