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公告
開平市協城運輸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受理林錦韶之妻譚玉春提出林錦韶工傷認定申請一案?,F因我局無法聯系你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認定工傷決定書》(江開人社工認〔2023〕A470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guī)定,林錦韶于2023年2月14日15時左右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符合認定工傷情形。本局認定:林錦韶于2023年2月14日15時左右所受的1、彌漫性軸索損傷;2、創(chuàng)傷性蛛網膜下出血;3、肋骨多發(fā)性骨折伴第一肋骨骨折(左1-4后肋及左2-5前肋);4、左鎖骨骨折;5、多處皮膚裂傷;6、顱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7、創(chuàng)傷性腦梗死(中腦及右基底節(jié));8、雙側創(chuàng)傷后硬腦膜下積液;9、雙側創(chuàng)傷性胸腔積液;10、雙肺挫傷;11、多處皮下血腫為工傷。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開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認定工傷決定書
江開人社工認〔2023〕A470號
申請人:譚玉春(林錦韶之妻)
申請事項: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開平市協城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地: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開平大道1號14幢首層45-46鋪位。
受傷職工:林錦韶,男,漢族,1975年8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072419**********,住址:廣東省開平市赤水鎮(zhèn)林屋東溪村31號。
職業(yè)或工種:司機
林錦韶之妻譚玉春于2023年6月28日就林錦韶的受傷向本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本局于2023年7月6日依法受理。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調查核實:
林錦韶是開平市協城運輸有限公司的員工。根據單位工作安排,2023年2月14日15時左右,林錦韶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運輸砂石前往江門市杜阮舊收費站攪拌站過程中,途經開平市月山鎮(zhèn)金居大道路口對面路段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傷,隨即送醫(yī)。開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江開公交認字[水口]第20220000195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周某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林錦韶承擔此事故次要責任。2023年5月8日林錦韶出院時被開平市中心醫(yī)院診斷為:“1、彌漫性軸索損傷;2、創(chuàng)傷性蛛網膜下出血;3、肋骨多發(fā)性骨折伴第一肋骨骨折(左1-4后肋及左2-5前肋);4、左鎖骨骨折;5、多處皮膚裂傷;6、顱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7、創(chuàng)傷性腦梗死(中腦及右基底節(jié));8、雙側創(chuàng)傷后硬腦膜下積液;9、雙側創(chuàng)傷性胸腔積液;10、雙肺挫傷;11、多處皮下血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guī)定,林錦韶于2023年2月14日15時左右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符合認定工傷情形。本局認定:林錦韶于2023年2月14日15時左右所受的1、彌漫性軸索損傷;2、創(chuàng)傷性蛛網膜下出血;3、肋骨多發(fā)性骨折伴第一肋骨骨折(左1-4后肋及左2-5前肋);4、左鎖骨骨折;5、多處皮膚裂傷;6、顱腦外傷所致精神障礙;7、創(chuàng)傷性腦梗死(中腦及右基底節(jié));8、雙側創(chuàng)傷后硬腦膜下積液;9、雙側創(chuàng)傷性胸腔積液;10、雙肺挫傷;11、多處皮下血腫為工傷。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開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決定書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用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各一份。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