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1、市編辦出具的《雇員員額使用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
2、《開平市政府雇員雇用備案表》一份;
3、擬雇用人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成績匯總表、體檢表、考察報告一份;
5、《開平市政府雇員雇用合同》一式三份、《開平市政府雇員雇用合同鑒證名冊表》一式兩份;
6、《開平市新雇用政府雇員工資審核表》一式四份;
7、由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開具近1個月內(nèi)的計生證明。
(二)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將雇用雇員的相關(guān)資料提交給職員和雇員管理股;
2、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對提交資料進行審核,報領導審核;
3、審核同意后,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在相關(guān)表格加具意見和印章,辦理雇用合同鑒證手續(xù),并通知用人單位到市編辦辦理雇員入編手續(xù);
4、用人單位憑市編辦出具的《開平市市直機關(guān)雇員增員審核表》(第二聯(lián))到職員和雇員管理股領取《雇員工資審核表》,辦理工資審核手續(xù)。
辦理地點: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2257303
相關(guān)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