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態(tài)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的生存狀況同人類可持續(xù)發(fā)展息息相關。然而仍有不法分子為滿足個人貪念喜好,企圖占有圈養(yǎng),甚至交易買賣。 近日,中山二區(qū)檢辦理的兩起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一審獲有罪判決,有力打擊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生態(tài)平衡。 案例一: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被告人梁某先后以人民幣2000元、3000元的價格販賣2只獼猴給彭某(巳判刑)。2020年,公安人員在彭某養(yǎng)豬場處繳獲上述2只獼猴。經鑒定,上述兩只獼猴均為哺乳綱靈長目猴科獼猴屬物種,至少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兩只獼猴總價值20000元。案發(fā)后,被告人賠償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費用8000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細致審查案件事實,梳理證言、鑒定書等證據,夯實犯罪事實。中山二區(qū)檢依法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法院采納中山二區(qū)檢的指控意見,被告人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案件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間,被告人黃某先后購買了畫眉鳥、“珊瑚鳥”多只,放在其經營的雀鳥店內自養(yǎng)或銷售。2022年3月,公安人員在雀鳥店抓獲被告人黃某,繳獲畫眉38只、“珊瑚鳥”3只等鳥類。經鑒定,其中38只是國家II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畫眉,3只是國家II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黑喉噪鹛。 中山二區(qū)檢在履行審查逮捕職責中發(fā)現,被告人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并進行立案調查。為充分合理地確定賠償數額,檢察官通過咨詢專家意見、司法鑒定及微信聊天記錄等方式,對被告人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生態(tài)損害收集證據。經全面審查案件,中山二區(qū)檢依法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審理,法院采納中山二區(qū)檢的指控意見,被告人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在廣東省省級以上新聞媒體上就損害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費用82040元。 本網提醒,野生動物保護事關生態(tài)環(huán)境、資源保護和社會公共利益。非法獵捕、采摘、食用、買賣野生動植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浟志嵝褟V大群眾,提高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意識,共建人類與野生動植物和諧共生的美好環(huán)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對污染環(huán)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guī)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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