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三資”辦已順利完成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計劃,財務方面按時完成每月的財務結算工作以及廉政信息公開平臺的信息上傳工作;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方面,全街道集體資產交易宗數共15宗,標底總價約為489.66萬元,成交總價約為512.01萬元,增值約22.35萬元,增幅4.56%。其他的還有完成了長沙2016年農經統(tǒng)計的相關工作等等。 除了常態(tài)的工作,根據《開平市村財務和村委會成員離任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實、依時完成了我辦事處農村財務和村委會成員離任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 結合我辦事處的實際情況,我街道辦成立了審計組,組織13名審計人員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街道屬下22個村(居)民委員會和176個村民小組進行離任審計。這次審計工作的開展主要由分管財政領導擔任審計組長,以三資辦為主力,提出和制定了審計方案,審計目的、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方式和審計工作要求,根據審計內容分工合作,責任到人,做到依法規(guī)范。并且參加了由市農業(yè)局牽頭,于市黨校舉辦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業(yè)務被訓班。 二、分門別類,細心審查 經過專項培訓后,根據上級下發(fā)的審計資料和文本,對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的賬簿、單據、報表、存款及現金進行全面核對、審查,重點審查村、組的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財務收支情況,資產、負債及收益分配情況、干部工資、獎金、補助發(fā)放情況等。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以會計制度和財經法規(guī)為依據,嚴格遵守審計程序,認真做好審計筆錄,全面收集審計證據。 三、總結問題,提出整改 按照審計程序開展送達審計與實地審計,收集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討論形成審計報告。各村委會和村小組報賬人員財務意識普遍提高,能夠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guī)以及長沙街道辦事處制定財務制度,建立了組織章程,實行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落實財務開支審批等各項制度,資產和財務管理比較完善,會計核算比較規(guī)范,但仍然存在需要改善的地方。針對這次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我們審計組在審計報告中也提出了相應的整改措施,督促村(居)委會和村小組認真落實整改,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規(guī)范管理。 四、公布報告,接受監(jiān)督 各村(居)委會和各村小組的審計報告已于公告欄對外張貼公布,并且拍照存檔。審計結果及時公布,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村(居)、社區(qū)換屆選舉順利開展。 以上是“三資”辦2017年第一季度的工作總結,在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中,我們在做好日常財務工作和資產交易工作的同時,我們將繼續(xù)做好日常財務工作和資產交易工作的同時,配合上級部門落實相關的“三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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